罗杰律师事务所前身为北京翔鲲律师事务所,于2011年正式更名为北京罗杰律师事务所,是中国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领域的先行者。作为一家声誉卓著的精品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中央商务区(CBD)世纪财富中心,地理位置优越,长期致力于为国内外客户提供高标准、专业化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现已成为中国最具影响力的知识产权专业律所之一。
罗杰律师事务所在上海和广州设有分所。广州分所成立于2016年,上海分所于2024年设立。事务所现有注册律师近30人,多数拥有国内外顶尖法学院的法学博士或硕士学位,并具备海外留学或执业背景。罗杰团队精通中英文,能够为全球500强企业及国内外客户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业务范围涵盖商标、专利、著作权、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数据保护、计算机软件与技术等领域。
罗杰律师常年代理大量高价值、复杂性的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含海关)及刑事诉讼案件,在中国各级法院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管部门等行政机关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深受国际客户信赖。
2009年,罗杰与国际知名律师事务所鸿鹄(Bird & Bird) 获批设立联营办公室,成为北京市首家依据CEPA协议成立的中外联营律师事务所,开创了中国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国际合作的先河。
凭借“专业、务实、高效、卓越”的服务理念,罗杰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兼具战略高度与实操价值的法律解决方案,在业内赢得了广泛的声誉和卓越的客户口碑。事务所多次获得《钱伯斯》(Chambers and Partners)等国际权威法律评级机构的高度认可,曾于2012年及2013年连续两年被提名为“年度中国精品律师事务所”。
罗杰创造性地制定了各种有效的措施和策略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其中最典型的诉讼项目是通过公证购买批发市场或购物中心零售店铺出售的侵权样品,向市场管理单位或购物中心的管理单位发送律师函,要求其采取“切实、有效的”的措施制止侵权行为的再次发生,否则追究市场管理单位或购物中心管理单位与实际售假者的连带责任。罗杰律所管理合伙人罗正红律师自2004年以来,成功代理了诸多国际奢侈品公司追究市场管理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的案件。其带领团队自2010年以来,在全国20多个城市代理类似诉讼,其中多个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省级高级人民法院或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评选为年度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引起了很大社会反响,成为我国彰显知识产权保护决心和力度的典型案件,被中西方媒体称为“具有里程碑意义”、“中国逐步建立国际化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明证”。罗正红律师也在中、美、英多个国际知识产权研讨会上宣讲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新进展。
罗杰的法律专家在中央及地方公、检、法、工商、技监、海关举行的知识产权行政及刑事执法研讨会上经常进行演讲及参加交流研讨活动,对知识产权的立法、司法解释和执法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过去10多年以来,除了Bird & Bird以外,罗杰还与包括Mayer Brown JSM, Simmons & Simmons LLP, SIPS, Akin Gump Strauss Hauer & Feld LLP, Polsinelli PC, Chas. Hude A/S、Finlaysons,Knobbe Martens, Olson & Bear LLP,Rutan & Tucker LLP, Awapatent AB ,Goodman Mooney, Herald等欧美及香港知名律师事务所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共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一流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